(通讯员 杨鹏飞)财务资金部经多次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货劳处的深入沟通,7月5日,我司被正式认定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纳税人。
自7月起,我司农产品进项税额将由凭票扣税,调整为核定扣除,不仅抵扣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了我司的实际税负,密切加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衔接。主管税务机关对我司财务管理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许。
财务资金部经理易达在月度总结会上,评价了此项认定工作,并对今后的税务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一、税务人员要准确、及时地掌握企业各项税务数据信息;二、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税务风险的防控意识,做好年度税收筹划工作;三、主管会计需进一步加大对苗木发票的管控力度,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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