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群众工作局 努力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中央企业职代会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徐福顺 (2014年5月27日)
刚才,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中国中铁介绍了职代会建设的典型经验,还有30家企业做了书面交流。这些在职代会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各企业可学习借鉴。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职代会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部署,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举办了中央企业贯彻职代会指导意见研讨培训班,集中开展了职代会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了职代会制度建设专题调研,召开了中央企业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职代会建设座谈会,与中纪委、中组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国资委群工局最近正在组织编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南》。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中央和全国总工会、国资委党委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现实需求,不断深化职代会建设。目前,有79家中央企业建立了集团公司职代会,建制率为69.9%,特别要充分肯定的是二级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超过98%,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董事会58户中央企业中有32户设立了职工董事。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日益健全,为全面加强职代会建设夯实了基础。一是明确了企业党委(党组)和经营班子在推进职代会建设中的职责,以及坚持企业党委(党组)领导职代会的重要原则。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职代会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对职代会职权、组织原则、工作制度、职工代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按照多级职代会建设的要求,逐级向下,指导所属基层企业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全面提升了职代会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努力探索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职代会在民主管理和依法维权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是在坚持董事会依法对企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经理层依法行使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职代会对企业重要事项、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等行使审议建议权。二是对于董事会、经理层制订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包括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提交职代会审议和表决,行使审议通过权。三是在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和尊重董事会、经理层行使企业人员聘用权的前提下,明确了职代会对企业经营班子成员的监督评议权,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引导广大职工参与改革、推进改革中的作用。各企业高度重视职工代表的素质提升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知识;向职工代表讲清楚企业改革的方向、内容、要求,改革的前景、风险和挑战,回答职工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职工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荣誉感、责任心;积极推广职工代表履职的典型经验,坚持在广大职工代表中选先进、树标杆。这些做法,既有效提高了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评议的能力,又对于教育和引导包括职工代表在内的广大职工正确看待改革、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开展职代会效能评估,为加强职代会的实效性和提高职工满意度提供了保障。部分企业坚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每年组织开展对本企业上一年度职代会运行质量的评估工作。评估采取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开展职工代表个别访谈、组织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评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针对薄弱环节,深入分析职工群众不满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改进情况。多数中央企业能够逐级开展职代会建设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2013年,近百家中央企业(含二、三级企业)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为此,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认为“中央企业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工作中一直走在前列,为全国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出了好的榜样”。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央企业职代会建设还很不平衡。一是确实存在少数企业领导特别是个别企业的主要领导对职代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思想顾虑多,工作措施和有效办法少。二是有的企业职代会职权内容、运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陈旧,不能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效衔接。三是有的企业职代会存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职代会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代会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和坚持职工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明确指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我们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增强做好中央企业职代会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及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宪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会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事实上,凡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无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企业内部许多改革措施必须经过职代会等规范的民主程序,才具备法律效力。以前,一些企业在改革改制、兼并重组以及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决策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民主程序,采取所谓“变通”方式,留下了许多法律隐患。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迫切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使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党组织、职代会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关系,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趋完善和合理。其中,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民主管理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内容。在规范董事会建设的企业中,职工董事的产生、履职尽责和报告工作都需要通过职代会这个平台来作支撑。实践表明,职代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的民主性、法定的权威性和组织制度的严密性,能够有效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持续不断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切实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依法进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企业负责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能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确保权力在群众的有效监督下运行,对于打造“阳光央企”、构建企业职工广泛参与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等都具有积极促进意义。 三、切实抓好职代会建设,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 当前,中央企业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多、范围广、挑战大,更加需要我们发挥职代会制度在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职责。总的目标:一是二级、三级公司职代会全覆盖;二是条件成熟的集团公司也应积极建立职代会,已建立集团工会的企业实现职代会全覆盖;三是已建职代会的企业,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职代会质量和水平。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握职代会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支持职代会发挥作用,研究解决职代会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使职代会成为党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渠道。 (二)董事会和经理层要大力支持职代会建设。积极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结合。一是要进一步理顺职代会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代会有效衔接、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格局。二是坚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先听取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职工公开,提交职代会审议。在深化企业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凡涉及到职工转岗安置等问题,职工安置方案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这是落实职代会职权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底线。三是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评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这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也是凝聚人心的要求。 (三)工会要在职代会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运用各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组织传达职代会精神,宣传和发动职工落实职代会决议;要抓好职代会筹备和组织工作;要为职工群众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创造条件;要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活动;深入开展职工提案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会要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到位、尽责的作用。 同志们,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坚持、改革、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面临着一些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大力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汇聚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正能量,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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